深圳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老港海关申报进口一批椰子粕(饲料用),老港海关关员在查验时发现货物包装上印有4类易燃危险品标示以及UN号等危险品标识,根据相关信息,老港海关判断该批货物属于联合国《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》中定义的4.2类危险货物(易于自燃的物质),在正常运输条件下易于自发加热或与空气接触即升温。现场关员立即终止查验并采取相关安全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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