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公告
时间:2020-01-31 来源:海关热线 浏览:2347
2020年第15号
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2019年12月在湖北省武汉市发现的,是由一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以发热、乏力、干咳为主要表现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。世界卫生组织将该冠状病毒命名为2019-nCoV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已批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》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。
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2019年12月在湖北省武汉市发现的,是由一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以发热、乏力、干咳为主要表现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。世界卫生组织将该冠状病毒命名为2019-nCoV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已批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》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。